時論
  新年伊始,“偶遇”忽然成了一個熱詞:2013年12月30日晚,鄭州電視臺記者在地鐵售票機前“偶遇”鄭州市委書記吳天君,隨後一路跟隨採訪;2014年1月1日晚,《法制晚報》記者在北京王府井掃街時,“偶遇”正在配槍巡邏的公安部副部長、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傅政華。
  對這樣的“偶遇”,網友的第一追問是:真的是偶遇嗎?能確定不是刻意安排的嗎?記者的回應是:確屬偶遇,並非刻意安排,否則,來的不該是我而是相關條口記者。
  “記者偶遇”遭到網友吐槽,有其內在原因。其一,因為領導幹部很忙,不少生活瑣事往往都讓秘書代勞了,買火車票、坐地鐵、購物之類的事情很少親自做。即使難得被看到一下,有的往往也是“迴避”高懸,出警入蹕。如今小概率事件居然發生了,怎不讓人存疑?其二,人們時常看到:書記、市長坐公交,卻安排一批記者“埋伏”在指定的公交站;廳長、局長宣稱不帶記者下基層調研,可相關新聞報道一點沒見少。如此人為導演的“偶遇”多了,公眾的信任被透支,即便真的“偶遇”了一回,下轉A2版
  上接A1版人們也不敢相信了。
  不管怎麼說,記者“偶遇”成為人們將信將疑的新聞,至少說明,領導幹部走出“官衙”“官車”,像普通百姓一樣排隊購物、乘坐公交、購買車票、上街逛逛,這樣的事情太少了!一句話,一些領導幹部離群眾確實太遠了,以至於真有一個領導幹部走上大街,人們都感到不可置信,都感到新鮮,媒體更是爭相報道,把它作為一個莫大的新聞。這,不能不讓人深思。
  其實,在一個文明進步、理性開放的社會,領導幹部與普通百姓之間不應該有隔閡和鴻溝,“偶遇”不該成為特大新聞。公眾時不時能在大街上遇到他們的市長,說明城市治理得還不錯,黨群乾群關係還可以,否則市長未必敢在大街上拋頭露面;也說明這樣的市長沒有官架子,有平民情懷,不會動輒眾星拱月,前呼後擁;更說明這樣的市長懂得“幹部是人民的公僕”的真諦,心裡有對百姓的起碼敬畏。
  “偶遇不偶”才正常,可現實中的“偶遇”依然不多。其原因,固然與領導幹部客觀上工作繁忙、很少有時間走上大街有關,但更重要的原因在於,有的幹部搞官僚主義,擺官架子,深居簡出,刻意同群眾保持距離;有的幹部對群眾缺乏信任,既不會做群眾工作,也擔心走上大街被群眾認出後“脫不了身”。久而久之,幹部在百姓心中的印象越來越模糊、越來越生疏,“魚水關係”漸漸變成了“水火關係”,這必然會影響和動搖黨執政的根基。
  目前正在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一個重要的目的,就是要密切黨同群眾的聯繫。如果領導幹部除了公務安排以外,其他時間都不敢、不願、不能在大街上拋頭露面,群眾工作怎麼可能做得很好?黨群、乾群關係又何談融洽與密切?以此來看,“偶遇”有沒有變得平常,既是檢驗一個地方群眾工作做得好壞的試金石,也是評判一個領導幹部有沒有平民意識、宗旨意識、親民觀念的風向標。  (原標題:“偶遇不偶”才正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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